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0日訊 天宜新材(688033.SH)今日發布關于被債權人申請破產預重整的公告。
2025年11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一中院”或“法院”)出具《決定書》【(2025)京01破申1445號】(以下簡稱“決定書”)。天宜新材債權人天津晟宇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晟宇”或“申請人”)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預重整),公司同意前述申請事項,并自愿承擔預重整期間的相關義務。為有效識別重整價值及可行性,提高重整成功率,北京一中院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
預重整期間,天宜新材承擔下列義務:(一)妥善保管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二)妥善決定經營事務和內部管理事務,妥善維護資產價值;(三)配合臨時管理人的調查,及時向臨時管理人報告對財產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行為和事項,接受臨時管理人的監督;(四)依法如實披露可能影響利害關系人就預重整方案作出決策的信息,就預重整方案作出說明并回答有關詢問;(五)停止清償債務,但清償行為使債務人財產受益的,或經訴訟、仲裁、執行程序清償的除外;(六)與出資人、債權人、(意向)投資人等利害關系人協商擬定預重整方案;(七)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
天宜新材表示,北京一中院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不代表北京一中院會最終受理天津晟宇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公司后續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如后續法院裁定受理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公司將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開展相關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債務人的法定義務。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4月修訂)》有關規定,如果后續法院裁定受理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公司進入預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啟動債權申報與審查、資產調查、審計評估等工作,有利于公司與債權人、意向重整投資人等提前溝通和征詢意見,協商研究重整方案,提高后續重整成功率及重整工作推進效率。
天宜新材2019年7月22日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發行47,880,000股,發行價格為20.37元/股,保薦機構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林郁松、趙啟。目前公司股價處于破發狀態。2019年8月6日,公司盤中股價達到上市以來最高點64.80元,此后一路震蕩下跌。
公司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97,531.56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為86,781.29萬元,比原計劃多22,221.29萬元。天宜新材2019年7月18日披露的招股書顯示,公司擬募集資金64,560萬元,用于年產60萬件軌道交通機車車輛制動閘片及閘瓦項目、時速160公里動力集中電動車組制動閘片研發及智能制造示范生產線項目、營銷與服務網絡建設項目。
公司首次上市發行費用合計10,750.27萬元,其中保薦、承銷費用8,773.58萬元。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控制下的相關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資有限公司的最終跟投數量為1,963,672股,跟投比例占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比例為4.10%。
天宜新材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書顯示,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111,438,808股,發行價格為20.81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2,319,041,594.48元,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2,296,586,846.24元。公司本次的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李寧、王澤師。
公司本次發行對象不包含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響的關聯方。天宜新材本次募集資金用于高性能碳陶制動盤產業化建設項目、碳碳材料制品預制體自動化智能編織產線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經計算,天宜新材兩次募資合計32.94億元。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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