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日訊 天能股份(688819.SH)于11月29日發布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終止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公司基于審慎性原則,結合當前市場環境、行業發展趨勢及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展等情況,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用途及投資總額不變的情況下,擬對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的日期進行調整,將“湖州南太湖基地年產10GWh鋰電池項目”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將“天能鈉離子電池試驗線技術改造項目”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公司根據發展戰略與實際情況,擬終止募投項目“大鋰電研發平臺建設”,并將該項目節余募集資金14,626.36萬元(其中含孳息597.05萬元,具體金額以結轉時募集資金賬戶實際余額為準),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終止“大鋰電研發平臺建設”項目的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
2025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部分募投項目延期、終止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將“湖州南太湖基地年產10GWh鋰電池項目”和“天能鈉離子電池試驗線技術改造項目”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同意終止募投項目“大鋰電研發平臺建設”,并將節余資金14,626.36萬元(其中含孳息597.05萬元,具體金額以結轉時募集資金賬戶實際余額為準),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保薦機構中信證券對本事項出具了明確的核查意見。
本次終止“大鋰電研發平臺建設”項目并將節余募集資金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經核查,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認為:公司本次延期、終止部分募投項目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終止部分募投項目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薦機構對天能股份本次延期、終止部分募投項目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無異議,終止部分募投項目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天能股份于2021年1月18日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發行價格為41.79元/股,發行數量為1.17億股,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保薦代表人為金波、肖云都。
上市當日,天能股份盤中最高報80.16元,創上市以來股價最高點。目前該股處于破發狀態。
天能股份上市募集資金總額為48.73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為47.30億元。天能股份最終募集資金凈額較原計劃多11.35億元。天能股份于2021年1月11日披露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擬募集資金35.95億元,分別用于綠色智能制造技改項目、高能動力鋰電池電芯及PACK項目、大容量高可靠性起動啟停電池建設項目、全面數字化支撐平臺建設項目、國家級技術中心創新能力提升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天能股份上市發行費用為1.43億元,其中保薦機構中信證券獲得承銷保薦費用1.14億元。
責任編輯:唐秀敏
- 最新金融資訊 頻道推薦
-
助貸“加減法”:息費亮底 合作瘦身2025-12-01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