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7日訊 風神股份(600469.SH)昨日晚間發布關于2025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于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交易所審核意見》:“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本所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形成如下審核意見: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將在收到你公司申請文件后提交中國證監會注冊。”
風神股份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
8月28日,風神股份發布的2025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顯示,本次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10,0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擬用于高性能巨型工程子午胎擴能增效項目。

本次發行的股票類型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本次發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方式,在獲得上交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由公司在規定的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為包括橡膠公司在內的不超過35名(含35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包括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以及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資者。其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本次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發行股票的數量不超過218,835,261股。
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為包括橡膠公司在內的不超過35名(含35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橡膠公司為公司控股股東,因此橡膠公司認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構成關聯交易。除此之外,截至預案公告日,本次發行尚未確定其他發行對象,最終是否存在其他關聯方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將在發行結束后相關公告中予以披露。
截至預案公告日,橡膠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19,435,536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57.50%,為公司的控股股東;中化資產作為橡膠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一致行動人,直接持有公司1.51%股份;中國中化通過中國化工持有橡膠公司100%股權,為公司的間接控股股東;國務院國資委系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完成后,橡膠公司仍為公司控股股東,國務院國資委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風神股份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杜錫銘、張培洪。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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