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30日訊 南京證券(601990.SH)昨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于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交易所審核意見》,認為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南京證券稱,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及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南京證券6月27日發布的《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說明書(修訂稿)》顯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50.00億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擬全部用于補充公司資本金,具體擬用于以下方面:用于投資銀行業務,提升賦能和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用于財富管理業務,完善財富管理服務和產品體系,增強財富管理綜合服務能力;用于購買國債、地方政府債、企業債等證券,助力社會經濟增長,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用于資產管理業務,提升資產管理業務主動管理能力,滿足客戶理財投資需求;增加對另類子公司和私募子公司的投入,用于股權投資、科創板和創業板跟投;用于信息技術、合規風控投入,提升信息技術保障能力和合規風控管理專業水平;償還債務及補充其他營運資金,增強風險抵御能力。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發行對象為包括控股股東紫金集團在內的符合中國證監會及上交所規定條件的不超過35名(含本數)特定對象。除紫金集團外,其他發行對象將在本次發行獲得上交所審核通過及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由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管理層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根據競價結果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本次發行的發行期首日。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不含定價基準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與發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每股凈資產值的較高者。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按公司審議本次發行的董事會決議日的總股本計算即不超過1,105,908,310股(含本數)。最終發行數量將在本次發行獲得上交所審核通過及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由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管理層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公司控股股東紫金集團擬認購金額為5.00億元,認購的股份數量=發行認購金額/每股最終發行價格,對認購股份數量不足1股的尾數作舍去處理。
本次發行完成后:紫金集團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60個月內不得轉讓;其他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含5%)的發行對象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下的發行對象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法律法規對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份以及證券公司股東所持股份限售期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
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日,公司控股股東為紫金集團,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南京市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國資集團”)。本次發行完成后,紫金集團仍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國資集團仍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本次發行完成后,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
南京證券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曲太郎、李強,聯席主承銷商為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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